它是由美國參議院和眾議院國會通過的,
部分 1. 短標題.
- 該法案可能被稱為“ 2009年工業大麻種植法案”′.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2. 從大麻定義中排除工業大麻.
- 段 (16) 的部分 102 管制物質法 (21 美國. 802(16)) 被修改–
- (1) 通過敲擊`(16)’ 在開頭並插入`(16)(一種)’; 和
- (2) 在結尾處增加以下新的分段:
- `(乙) 大麻一詞’ 不包括工業麻. 如前句所用, 工業大麻’ 是指植物大麻L. 以及該植物的任何部分, 是否成長, δ-9四氫大麻酚的濃度不超過 0.3 佔乾重的百分比。’.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3. 由國家進行的工業大麻測定.
- 部分 201 管制物質法 (21 美國. 811) 通過在末尾添加以下新小節來進行修訂:
- `(一世) 國家要做出的工業大麻決心- 在任何刑事訴訟中, 民事訴訟, 或行政程序, 根據州法律對工業用大麻的生長和加工進行管理的國家應擁有專屬權力,以確定任何此類植物是否符合本條規定的濃度限制 (乙) 的段落 (16) 的部分 102 並且這種決定應具有決定性和約束力。’.